‘The Tragedy of the Anti-commons’-也有人譯作’反資源共享的悲劇’,意思是針對同一份資源,當分散太多的權利在太多人身上時,即有可能無法發揮這一份資源的最大效益。
一個顯明的例子是新藥的開發,假設一個未來可能治療致命疾病的新藥,在研發過程中必需得用到許多已被申請專利的發明,如果要繼續研發下去,適必得先處理這些專利權的使用權,這樣的過程不但可能延宕新藥的開發及上市時間,甚而有可能因為解決的成本過高,致使這個新藥根本不可能被開發出來,這樣的僵局或死結(gridlock)即稱為’The Tragedy of the Anti-commons’-反公有悲劇。
這種情形在現在越形進步的現代社會中出現的機率會愈來愈高,「資源」有可能是有形的(如土地),也可能是無形的(如上述的專利權及產權等),在一個日益分工的國家甚至公司的運作中都有可能發生。簡單來說,「分權」的原意是能適才適所,在個人能力充份發揮以追求個人最大利益之下,最後能達成整體的最大利益,國家及公司即在這樣制度化分工的運作下發展進步。但無論公司或國家,可享用的資源必定有限,在獨裁國家或「老闆說了算」的公司也許就沒有資源如何使用的問題(但是會出現別種問題),但在分工詳細的組織中便有可能會出現「三個和尚沒水喝」的困境。
「僵局經濟」的作者提到解決這類問題的三種方式,第一即是回歸獨裁讓上位者決定(如收歸國有);第二是靠著各利害關係人的退讓(如學校將研究成果無條件共享);第三則就得靠主事者的創意以不同的方式解決僵局。當然各有優缺點及使用時機等考量,不過回顧個人在公司內部面對的各種所謂的cross-group collaboration(跨組織協調)的過程,確是心有戚戚。
